星汇文学 > 其他小说 > 近身战王林凡苏晴 > 第214章
就近找了一家宾馆开了标准间后,两人便激情上演。当男子粗壮之物在程小雨身上驰骋时,她快乐呻吟。只是当男子要吻来时,她会厌恶推开。眨眼间却有一滴泪水滑落出来,心中想,你不是说我是鸡么,那我就做鸡给你看。你让我不用那首铃声,我非要以后永远用着。

堕落的同时,程小雨似乎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。哪怕他……那个黑衣少年,只是好好的哄自己一句,要自己以后好好听话,自己便会做一个懂事乖巧的姑娘啊!

但现在,在打电话叫来赵健时,一切已经回不去了。她在十四岁时因为朦胧好奇,与班上一名有好感的同学发生过一次关系,但那之后却是洁身自好的。一切,从今天终结。

(林凡独白:操,真尼玛冤枉,这也算到我头上,那个果果又要喊我林灾星了,我……很不高兴。)

时光荏苒,眨眼半年过去。

在巴黎,时间已是九月。一栋公寓里,叶明珠坐在窗户前,外面天色阴沉似乎随时要下大雨。她穿的是宽大的孕妇装,肚腹已经隆起。这时保姆给她冲来一杯营养牛奶,道:“小姐,您的牛奶。”叶明珠接过,冲保姆灿烂一笑,道:“谢谢您,陈妈。”陈妈也是一笑,却有些无奈。这位叶小姐是个好姑娘,从来没跟自己发过脾气,但是她年纪轻轻,却怀了个孩子。倒是知道孩子的父亲从未出现过,也从未有过一个电话,像这等无情义的男子,不明白叶小姐这么漂亮的人为什么要为他生孩子。还为他休学,一个人跑到巴黎这里来偷偷生。

陈妈是叶明珠托这边的朋友在高级保姆市场请的,是中国人,也懂法语,英语。自然薪资是很不菲的。不过叶明珠自是不会在乎这些的,在得知自己有了身孕时,她深深记得当时是怎样的一种悸动。她知道以后都不会再和那个人有交集了,心中强烈的想要这个孩子,否则会遗憾一辈子。她只是想留下一个属于他的印记,她在怀着孩子时每天都在幻想,属于他和自己的孩子,该是如何的可爱聪明啊,会不会也像他父亲那样英雄盖世?

而此刻中国,酷热难当。同样在一座小城市中的公寓里,大厅中。天蓝也是穿着宽松的孕妇装,肚腹隆起,这个孩子已经有了接近六个月。保姆在厨房里做吃的,她便坐在沙发上闭目凝神,她一闭眼便能内视身体。可以感受到这是个男孩,可以感受到他从无到有,生命的孕育是一种伟大。天道自然,一切无名始,大道由此生。

在胎儿的带动下,天蓝的修为不自觉中轻松突破了丹劲,到达见神。她每天都感受这种奇妙的感觉,修为在这种体会天心时,每一天都是进步神速。

天蓝睁开眼,淡淡的想,果然是如此。只有了解了生命的奇妙,只有在孕育生命时才能真正理解到自然的天道。这一步路是走正确了,同时心中也感到幸福满足。今后人生,有这个孩子相伴,已经足矣。

同此刻,一个黑衣少年眼神呆滞的坐在街角,口中念念有词,手上时而捏印,时而虚击。

“砍砍砍,将做性命修,砍出纯阳劲。”他每一砍似乎都带有一种奇异的韵律,威势惊人。

晚上的时候,黑衣少年进入一间超市,拿了面包和水,钱也不付就往外走。经过电子眼时,顿时发出警报。保安立刻将其拦住,黑衣少年视若不见,肩一挑,便将两个保安震飞。两个保安是新来的,站了起来便要挥警棍去击。那超市老板娘立刻喝道:“回来。”

两保安十分不解的看向老板娘,老板娘是个丰韵少妇,她微微苦笑,道:“随他吧,他每隔两天就来一次。反正也没多少钱。”

一保安道:“老板娘,您可以报警啊。”

老板娘道:“早报过了,一大堆警察被他三秒钟全部打翻在地,据说躺了一个月才能下床。”

两保安顿时惊骇失色,那看来刚才自己是走运了。老板娘一看他们眼神,就知道他们在庆幸,笑笑道:“警察被打得重,是因为他们最后掏枪了,你们被打得轻,应该庆幸你们没先用警棍。”

两保安恍然大悟,一保安道:“那警察被打了,就这么任由着这人,这不是警察的风格啊。”

“能有什么办法,他也没犯什么大罪。拿他,武警喊来都没办法。最后都达成一致了,只要他没什么过激的行为,就由着他了。”

“这人什么来头啊,这么厉害竟然变傻了。”

老板娘道:“据说来头很大,刚到淮风时就把东城区上任老大给打残废了,当时百来个混混围他一个,最后还是被他勒索了十万,又把那老大给打成残废了。”

两保安倒抽口凉气。这尼玛太牛逼了。

这个时光,林静瑶在大圈依然至高无上,对于道格家族大公子的追求,她没有选择暧昧,明确的拒绝了。只说,武道金剑大赛后,我若能活着,必与你相守。

林若尘则有喜了。

而程小雨,高考失利,当然,这是正常的。她已经连做弊都懒得做了。她的生活变得越发堕落。

年关时,叶明珠诞下一女,取名叶果果。尽管叶明珠很想要一个儿子,但当真的将女儿抱在手上的时候,她依然爱到了极致。

天蓝诞下一子,取名林默然。对儿子的爱,天蓝有些淡然,这是她性格使然。再则,天蓝觉得儿子一定不能娇惯,要穷养严教,不然就是另一个程小均。

至于生活费,天蓝在小腹未有反应时便已绝世舞姿挣够了两年的生活费。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上一章|返回目录|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