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汇文学 > 科幻小说 > 为祖国的复兴而奋斗[快穿] > 八零好媳妇2
港城的教材和她曾经用过的教材不太一样。

虽说内陆的教材版本多样,更新频繁,但不管是哪个版本都不会漏掉那批最可爱的人,最值得敬仰的英雄。

所以即便是生活在和平年代下的华国人,也不会忘记那段艰难却光辉的岁月,新时代的少年们依旧缅怀先辈,继承他们的遗志,为华国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着。

可是,港城的国文教材里略过了他们,历史书上也只是寥寥数语,一笔带过。

他们的态度是那样的淡漠,彷佛一个过客。

明明他们也是那段历史的参与者,也曾为了共同的梦想抛洒过热血,这片沃土上也有仁人志士的骸骨。

但,是什么时候开始忘记了呢?

沈熠轻轻的叹了口气,轻轻的合上书页,眼神变得坚定。

在这个特殊的时代,特殊的城市,她已经选好未来的路了。

第二天,用完早饭,刘母就带着沈熠出门去学校。

这所英文学校是资助型,政府有津贴补助,个人只需要出资小部分,有住宿这点是沈熠最满意的。

刘太也挺满意的,教导主任是她从前的同学,方便她了解掌控沈熠的动态。

沈熠选了语文、数学和理化生做为入学测试科目。

之所以这样选择,一则是因为她原来就是理科生,有着天生的优势。二则文科的主观性太强,她的文化属性在当前的港城,一旦抛出,势必受到打压。

不过她不急,她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去践行。

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做完这几套卷子,出色的成绩,加上她强烈的要求,教导主任把她安排到了中七,也就是内陆的高三。

办好入学手续,刘母就要回家,临走时认真的叮嘱沈熠好好学习,争取考上刘家栋所在的大学,好挽回儿子。

沈熠爽快的应付了她。

领齐教材后,沈熠跟着教导主任去中七(三)班报道。

老师让她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,之后随便指了个位置让她做,就继续上课。

和偶像剧里老人动不动就欺负新同学的情景不同,更多的是无视。

这样也好,普通人的校园生活就是那么的朴实无华,哪有那么大的戏剧性。

这里的采用的是全英文教学,从教材试卷到老师授课都是英语。

沈熠是传统的学子,对于英语,写和读没有问题,但听和说就有点吃力。

她转了一下头,打量这些同学的神情。

课堂上没有任何人表示不适,英语彷佛就是母语,吃饭喝水一样自然。就连传纸条讲小话都是英语。

当然课堂上也没多少人在听课,大部分不时低头看武侠,也有人明目张胆的伏案睡觉。

倒是她的同桌,一个瘦瘦小小的眼镜妹,在很认真的听讲。

她看了一眼,回神上课。

班上唯二认真听课的人,给授课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
不只是老师,其它同学也在悄悄的关注这位新同学。

已经开学一个多月了,突然来了个插班生,谁不好奇?更何况她还长得温柔秀美,男生们更是忍不住将她和武侠女主作对比,不时偷看。

观察了半天,众人才发现这新同学跟他们不是一路人。人家上课坐得端端正正的,不看武侠不打瞌睡,下课不是写作业就是向老师请教。

简直是个异类。

沈熠并不知道班上大部分人都熄了跟她交朋友的念头,就算知道也不会在乎。

她是来上学的,又不是交朋友的。

下午上完课就放学了,铃声响完,教室的人也走完了,只剩下沈熠和她的同桌。

她一边收拾东西,随口问道:“周晴,怎么大家都走得那么快?”

同桌瞟了她一眼,眼里写满了疑惑:“你不知道吗?今晚有天王的演唱会,就在这条街尽头上的体育馆。”

沈熠“哦了”一声。

原来都去追星了。

“我不知道呀。哎,你怎么不去?”

话音刚落,她就注意到周晴的脸色变了,咬着嘴唇,停笔不语。

沈熠后知后觉,她可能问了什么不该的话。

正要道歉,就听到了周晴的回答。

“我家里穷,买不起门票。你现在跑过去,还赶得上开场舞。”

她抽出手下的草稿纸,翻了一面,递给沈熠。

沈熠这才发现那是一张海报,宣传天王这次的演唱会,上面写着演唱会的地址、时间,和合作嘉宾的重点节目。

海报的正面光鲜华丽,星光璀璨,背面则是密密麻麻的演算公式。

那一刻,沈熠觉得这张简单的海报有了深刻的灵魂。

“我不去。”沈熠将草稿纸还回去,“周晴,你学习好用功啊。真棒!”

周晴有些诧异,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,沈依依居然没有嘲笑她。

明明她那些好朋友都说她小家子气,抠到连海报都不放过。

自从她家破产后,就和从前的小姐妹们越发疏远了。

她买不起华贵的衣裙,就没有和她们一起逛街的机会;家里请不起佣人,她就得在家帮忙做家务,不能一起去看演唱会。

没钱后,她们的兴趣爱好发生了极大的差别,她是以省钱为主,而她们则是追求快乐享受。

她只能用学习来麻痹自己,期盼早日考上好大学,扭转不利的处境。

周晴终于愿意抬起头,认真的看着新同桌。

她的五官很标致,眼睛明亮有神,浓黑的头发高高的扎起,显得干净又精神。身上只穿着一件普通的棉麻长裙,脚下的鞋子也只是布鞋。

周晴有了判断,这位同桌的家境不算好。

她回忆着沈熠上课时的状态,认真又专注,于是她的眼里多了几分亲近。

“谢谢,你也很认真。”她释放出自己的善意,“你要回家吗?”

沈熠摇头,“不,我办的是住读。家里离这里太远了,一来一回太浪费时间。”

“是这样的。我也是住读,少了来回,就能多一些学习的时间。”周晴顿了顿,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,“而且学校的学习环境更好。”

“对。”

沈熠也想到了刘母交待的“夺子任务”,更是觉得住读是个再正确不过的决定。

两人不再说话,埋头继续学习。

又一道铃声响起,周晴收了作业。

“我要去食堂吃饭了,晚了就没有。你去不去?”

“去。一起吧。”

港城饮食有个大原则,追求健康,但相对于祖籍蜀城的沈熠来说,味道淡如白水,吃起来格外慢。

这个时候,她万分思念老干妈。算算时间,老干妈才起步,还没风靡整个华国呢,那就更不要奢望在港城的超市找到它了。

不过她还是坚持光盘行动,吃得干干净净!

珍惜粮食,拒绝浪费!这个标语曾经响彻华国的大街小巷,爱惜粮食的习惯已经刻进每个华国人的灵魂,不管她穿越多少个世界,都不会忘记。

周晴把沈熠刨光米饭的动作看在眼底,越发笃定自己的新同桌是个穷人,比自己还要困难。

她决定把自己的同学爱都用在沈熠身上。

于是沈熠搁下碗,就看见对面的周晴专注的望着自己,眼神怪怪的。

有种慈爱的感觉。

“沈依依,你的生活用品买好了吗?”

沈熠摇头,“还没有。这附近有小店吗?我的钱可能买不起超市的东西,越便宜越好。”

刘母只给了她刚刚好的钱,一分不多,完美的诠释了生意人的精明。

“这你可就找对人了。”

周晴拉着沈熠七拐八绕,找到了一条狭窄的商业街。

每个铺面都非常小,又长又挤,像倒立的牛奶盒。门口摆着“买一送一”的纸壳广告牌,墙壁上挂着大喇叭,亢奋的念着“门市到期,降价大促销”,处处都显露出廉价的热闹。

沈熠看着屋内一墙的花衬衫,喇叭衬衫、喇叭裤、大墨镜,尽显时代特色。

又酷又拽。裤,目瞪口呆。

老板娘以为她没见过世面,被这一屋子的时尚给震撼到了,介绍得特别热情。

“哟,小姑娘眼光真不错,这些可都是最流行的,大明星都穿呢。”

她指着墙上的明星海报,一个抱着吉他的摇滚明星,花

她抓着周晴逃也似的离开了这家店,一连走了好几家,都发现风格大同小异,清一色的摇滚热辣风。

最后还是在一家百货大楼,买了两套蓝白运动服,结实耐用,像极了曾经的校服,光是抱着它,就有种亲切感。

买水的时候,中途转到一个偏僻的角落,沈熠看见了一家特别的店子,里面摆的全是内陆出产的东西。

花开富贵的喜庆被,红白囍字的洋盆,大白兔奶糖,还有按斤数售卖的雪花膏!

沈熠走进去,万千感概的摸着里面的东西,时代的眼泪啊。

“您好,这些东西我都要了。”

她指着棉被、洋盆、牙刷牙膏。

售货员兴奋不已,麻利的包装。

内陆货在港城不太受欢迎,她每个月的业绩都是倒数,难得见到一个大手笔客人。

“等一下。”

周晴把沈熠拉到边上,小声劝道:“你真的要买这个?报纸上说那边的东西又土又差,你用这些会被笑话的。”

这番话彷佛一盆冷水,哗啦一下浇在沈熠的头上。

她非常严肃的纠正眼前人,“周同学,你说错了!内陆的东西非常好,用它们是我的荣幸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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